有關颱風襲港及黑色暴雨警告信號懸掛時各項事務之安排
(一)停課規定
(甲) 如八號或以上之颱風信號、黑色暴雨警告信號宣告懸掛,所有課程將按下列規定停課:
信號生效時間 停課時段
上午七時 上午各節
中午十二時 下午各節
下午五時 晚上各節
(乙) 如八號或以上之颱風信號、黑色暴雨警告信號於上課時始告懸掛,各班須立即停課。當黑色暴雨警告信號仍然生效時,師生宜逗留在安全地方,直至天氣及交通情況改善為止。
(丙) 有關教育局因天氣惡劣而向公眾發出的停課安排或指引並不適用於本校。
(二)停止辦公
(甲) 如八號或以上之颱風信號於上午八時或正午十二時仍然懸掛,辦公室將會於上午或下午相應停止辦公。
(乙) 如黑色暴雨警告信號於下午二時前取消,在天氣與交通情況許可下,職員約在兩小時內返回崗位;有關信號如於下午二時後才取消,非教學職員毋須返回崗位,辦公室將停止辦公。
(三)交通安排
(甲) 如八號或以上之颱風信號於上課期間始告懸掛,轉堂校巴將停止服務,而來往新亞書院與大學火車站,及逸夫書院與大學火車站之穿梭校巴,將繼續行走一小時。
(乙) 如黑色暴雨警告信號於上課期間始告懸掛,轉堂校巴將停止服務,而穿梭校巴將繼續行走,直至情況不許可為止。
(四)參閱事項
於八號或以上之颱風信號、黑色暴雨警告信號仍然生效期間,保安組將會設置由一名助理保安主任領導之應急服務隊伍,處理各緊急事件。任何教職員或學生於颱風或暴雨侵襲期間,如需協助或詢問颱風或暴雨資料,可致電保安組控制中心,電話號碼為2609 7999。 |